那我建议他把活动登在媒体上
好不容易 K先生答应让我直接的把他的号码给S小姐
我问S小姐,那应该怎么算?她说10%
几天后S小姐说,P先生说10%错了
我只是给S小姐联络号码,所以最多请我吃一餐。
当然,我直接火大。不是钱的问题,是处理事情的态度
不管案子最后有没有拿到,10%是一开始的条件
很多事情我都不想说,因为你们的想法。我根本不介意义所谓的 appreciate,是 logic
你们怎么解释都没有logic
10%是原则,你们的management 错了,请自己买单
跟我没有关系
无需教我marketing。marketing 是谁定的?我只知道,很多所谓的contact都需要用钱来买,而不是你们的不知所谓
收好你的令箭,一开始如果没有说话的权利,那请自己负责,不要让别人觉得无辜,然后还要被你踩得一文不值。
其实不然 人际关系 比所谓的 专业 更有价值。